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 巡察工作专栏 正文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7:46 来源:县人民法院 作者:
A A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胡卫红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副组长刘冠星传达了十六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巡察组组长胡卫红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王朝锋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家武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审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全体员额法官、“两代表一委员”及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

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胡卫红指出,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县人民法院党组要以本次巡察为契机,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与县委巡察组同题共答,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有力;要聚焦巡察任务,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深入查找法院系统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高院部署、市委、县委工作安排,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王朝锋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本轮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支持巡察工作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自觉落实政治责任,支持配合好县委巡察组工作,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良好实效;要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成果落到实处。

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家武表示,要把这次巡察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重大的政治责任,真正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作风上与巡察工作的要求高度契合,全力支持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要把这次巡察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改进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契机和重要抓手,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紧紧抓住整改落实这一关键环节,以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悉,县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县人民法院工作两个月。巡察期间(2024年11月12日—2025年1月10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730766337,邮政信箱:511675436@qq.com。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