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正文
城固:完善制度 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4日 08:55 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王治新
A A

近日,城固县纪委监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该县工作实践,修订完善了《城固县纪委监委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该《办法》共15条,分为总则、受理范围、办理程序、回复内容和时效、责任追究和附则。进一步明确了该委受理涉及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领导干部辞去公职、表彰奖励等七种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事项和人员范围,避免造成征求意见泛化滥化;规范了办理程序,建立纪检监察组织内部机构之间协同高效、管理规范、流转顺畅的工作衔接机制;统一了七种回复口径和时间要求,明确了责任追究情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对该项工作的管理。

近三年来,该委共受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2700余人次,提出“暂缓使用”意见15人次、“不宜使用”意见5人次,较好地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换届选举、表彰奖励等方面的监督作用。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