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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四个坚持” 提升清廉机关建设实效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0:04 来源:县医保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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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四个坚持”,扎实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提升清廉医保建设实效,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医保干部队伍。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压实清廉责任。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清廉机关建设,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局属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召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会议,定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制定清廉机关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细化任务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实行局领导分片包抓、干部职工齐抓共管。同时将清廉机关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做到清廉机关建设与医保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相互促进,融合推进,不断压实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责任。

二是坚持培根铸魂,弘扬清廉新风。始终把廉政教育作为清廉机关建设的有力抓手,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两面”人生》《金钱“奴隶”》《廉鉴》等警示教育题片,选取身边案例及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对干部职工进行集体廉政提醒,开展谈心谈话,常念“廉政经”,常敲“廉政钟”。紧扣清廉机关建设主题,结合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给医保系统干部讲廉政党课,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入推进清廉教育落地生根,切实筑牢医保干部秉公用权、为政清廉的思想根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坚持制度约束,筑牢清廉防线。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保经办服务规程,修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廉政提醒谈话等规章制度,使工作运行、机关管理、廉政建设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紧盯医保工作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突出协议管理、待遇核算、基金支付、审核责任等业务流程,抓好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实行业务经办人初审、股室负责人复审、稽核监督股复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五级审查制度,着力规范工作运行流程,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把好清廉关口。今年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清廉机关建设3次,召开专班工作会议1次,集体廉政提醒2次,谈心谈话17人,自查自纠45人,警示教育3次。

四是坚持为民初心,规范清廉服务。将清廉机关建设融入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紧扣群众就医需求,深入开展医保系统作风建设和岗位练兵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建立经办服务“好差评”制度,进一步规范经办流程,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推行“不见面办”、“网上办”、“指尖办”等便民惠民措施,提升县镇村医保经办体系效能,打造一批示范型镇村经办服务窗口,着力解决医保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县政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年办件量约6万余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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