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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四措并举确保处分执行到位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0日 14:1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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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县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办法》的通知精神, 紧紧围绕“四个确保”,不断加大对受党政(务)纪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

精心组织实施,从思想认识上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按照《关于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办法》的要求,在宣布处分时提前就《关于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办法》展开普及学习,并作专题讲解。同时,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查办案件工作的延伸,每年及时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沟通交流,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从而为党政纪处分执行到位提供了有效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落实工作责任,从制度机制上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针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涉及部门和工作环节众多,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的特点,加强与组织、人事等部门和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各自在处分决定执行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和分工。纠正处分决定执行中的畏难情绪,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建立受处分干部台账,严格执行《干部廉政鉴定制度》、《年终考核、评优树模审核制度》、《党政纪处分决定回执制度》等制度,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权威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发挥职能作用,从步骤环节上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今年以来,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各部门均在做出党政纪处分决定后15日内将处分决定送达到受处分人员和其所在单位以及组织、人事等部门,所在党政组织在接到处分决定后15日内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了宣布,六个月内向做出或批准处分决定的部门报告了执行情况,并严格执行了处分期内不得提拔的规定;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受处人员所涉及的降低职务、工资级别,停发奖金等相应变更手续,及时协助被监督部门严格审查有关人员年度的年终奖励、评优树模、年终考核格次评定。

强化监督检查,从方法措施上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进一步强化了执纪监督意识,采取询问受处人员、查阅资料、走访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到有关单位督办落实、协调解决处分决定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对个别单位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整改,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考核的进行督促调整。纠正了有关单位对受处人员的处分决定等资料未进入本人档案的问题。

县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的有关规定,使受处人员得到了相应的惩处,也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达到了查办一案、教育一群的效果。特别是受处人员,都能正确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强思想改造和党的政策法规学习,认真悔改自己的错误,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在本职岗位努力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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