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和住建局党组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不断强化局属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规矩意识,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以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推动全系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通知》要求, 局属各党支部要坚决落实局党组部署,服从大局,对所属党员干部做到统筹使用,分配到村(社区)、网格等岗位,要明确具体职责任务,加强监督管理、促进作用发挥。局属单位党支部要坚决服从局党组安排,按规定和要求选派作风扎实、工作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下沉中心城区参与疫情防控,带头做到应派尽派,尽锐出战,不得以任何理推辞或减少选派干部数量。下沉党员干部 要自觉服从社区(城中村)党组织统一指挥调遣,认真履行下沉干部工作职责、工作规范、“十不准”纪律要求 ,切实发挥作用。参与疫情防控的下沉干部要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坚守岗位 自觉服从统一管理。
《通知》强调,局系统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和参与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各类培训、聚餐、聚会、打牌娱乐等聚集性活动,以及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做到无条件服从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无条件落实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严禁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不服从单位和组织安排,临阵退缩、“自我隔离”,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严禁无故推托、脱岗、擅离职守、违反工作纪律;严禁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对督查发现问题不整改或消极整改;严禁不配合社区管控、隔离管控,不如实报告有关个人行程事项;严禁擅自发布、泄露疫情管控信息,或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严禁侵占截留、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
《通知》重申,抗疫就是作战,岗位就是战位。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纪律规定,一经发现在工作中出现站位不高、作风不实、措施不力、履职不严不细,导致负责区域、岗位存在疫情风险或出现疫情扩散等后果的,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局党组、将依据《城固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追究办法》和党政纪律规定,按照组织管理权限和干部管理权限,从严从重,问责追责。被问责追责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党员干部个人被问责追责的年度不得评优,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晋升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