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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办: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9日 11:59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张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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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县委首轮巡察问题反馈后,城固县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形成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跟踪督办、职能部门系统治理、巡察机构统筹协调的整改机制,强化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坚持全程督导,不断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一是高度重视,压实整改责任。被巡察党组织分管县级领导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指导反馈会议并对整改提升工作进行强调安排,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必须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带头改。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对组织不力、整改走过场及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二是部门协同,督促巡察整改。县委巡察办将首轮巡察发现的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意识形态、财务管理方面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分别移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由相关部门牵头针对共性问题安排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和规范提升。及时下发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函,列出配合巡察整改任务清单,多方协作推进整改工作。通过问题整改挖根源、找症结、定措施,建章立制促进工作规范提升,确保政治体检开出良方、对症施治、药到病除。

三是强化措施,严把整改质效。为确保巡察整改质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各职能部门分别把好整改关口,强化对口指导和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扎实整改。被巡察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反馈问题和意见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台账,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把整改提升作为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部署要求、认真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将治“老毛病”与改“新问题”贯穿起来,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目的。同时把群众评判作为巡察整改结果的根本标准,把建章立制作为长远之策,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机制,努力从源头上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做实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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