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县人大常委会安排,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牵头成立督办室,对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64件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督办室分3个督办组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深入到全县31个承办单位,根据代表建议集中反映的问题,听取承办单位关于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查看承办单位是否执行城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理的规定,是否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依法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代表建议的答复内容以及应当公开本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总体工作情况和吸收采纳代表建议的情况,督促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城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建立健全登记、交办、承办、审查、答复、复查、总结、归档等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加强对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做到有记录、有制度、有措施、有结果、有总结,确保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提高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度。
下一步,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扛牢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