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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开展2021年度案件查办情况“回头望”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1日 15:57 来源: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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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县纪委监委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组织学习传达县纪委监委《关于对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进行评查考核的通知》精神,县监委委员、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何江就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开展2021年度案件自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他强调,要按照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案件评查考核工作,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总结工作经验,弥补薄弱环节,推动工作落实。要认真对照《2021年度城固县党政纪案件评查考核评分表》,对今年执纪审查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查漏补缺,做好案件评查考核前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案件评查考核相关要求,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认真梳理案件审核审批程序,针对发现的个别谈话通知书缺少文号等问题进行了查缺补漏,重新整理归档案卷材料,做到编排有序、页码清晰、装订规范,并责成专人专柜保存管理。通过本次自查,进一步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着力提高了案件质量,有力推动了派驻机构执纪审查工作走严走实。

据统计,2021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适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2人,立案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移交县纪委监委职务犯罪案件4起,持续释放和彰显了“越往后越严”的鲜明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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