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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三步走”做实回访教育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14:09 来源: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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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按照县纪委《关于对2020年度受处分或处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先后对3个单位4名受处分党员干部、1名受诫勉处理党员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工作,达到预期目的,收到满意效果。

一是访前精准“把脉”。纪检监察组按照“谁处理、谁回访”原则,坚持“一人一方案”“一人一访”,既全面客观了解情况,又减少对回访对象的负面影响。回访干部提前熟悉案情,与回访对象的单位领导、干部谈话交流,全面了解和掌握回访对象受处分后的思想状况、考勤纪律、工作表现等,及时掌握了解回访对象个人基本情况以及受处分、受处理情况,摸清基础信息,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回访教育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访中仔细“问诊”。通过查阅回访对象所在党组织开展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工作资料,全面了解回访对象的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与回访对象面对面沟通,认真听取回访对象对案件处理及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耐心细致听取回访对象本人思想、工作和家庭情况,深入掌握回访教育对象思想变化及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正面引导鼓励,正确对待组织处理,及时做好思想疏导,传递组织对回访对象的关心和爱护,帮助其重塑理想信念,珍惜现有岗位,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三是访后对症“开方”。回访谈话结束,回访人员详细填写《回访教育评价意见表》,记录其近期思想、工作情况及回访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等,并及时向其所在单位党组反馈有关情况,督促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受处分同志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和关心激励工作,在细微之处体现组织关爱,促进受处分人员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此次回访教育的开展既是纪检监察组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体现,又是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充分体现,更是深入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提升案件  查办“含金量”、附加值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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