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正文
县人社局“四个强化”狠抓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2日 16:47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王鹏
A A

民生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县人社局从社会关注度广、群众期望值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入手,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推动人社系统民生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取得实效。今年以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01户(次),接受投诉举报案件108件,其中立案受理劳动监察案件52件,协调处理56件,为512名劳动者追回工资833.38万元,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源头治理,建立出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办法》等11项制度办法,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治理欠薪体系。创新推行的“八有”标准(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有农民工工资专户、有银行代发、有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施工过程结算、有维权公示、有施工许可证)被省市人社部门认可推介。

二是强化常态监管。对全县在建项目逐一明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人,尤其夯实住建、房管、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8项制度监管责任,每季度检查1次工资支付和制度落实情况,对重点项目逐月审查农民工工资、工资公示、银行代发工资流水等资料,使工资支付关键环节得到监管,有效遏制新增欠薪。

三是强化日常执法。定期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高温季节劳动保护检查等执法工作,扎实开展冬、夏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对发现的涉及拖欠工资的劳动违法案件严肃查处。

四是强化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出台《城固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办法》,创新出台“三个一律”(凡人社部门未审查出具无欠薪的企业,不得参加县内新建项目招投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批准新建项目和办理相关手续;拖欠农民工工资较为严重的企业,一律进行联合制裁,坚决逐出市场),实行建设项目拖欠工资招投标限制措施,定期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公共信用平台推送违法信息,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