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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0日 10:28 来源:城固县纪委监委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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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近日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城固县天明镇敬老院违规接待和发放职工福利问题。2018年5月—11月,天明镇敬老院副院长祝庆华受院长余智安排,采用虚开发票的方式,虚报资金17745.15元,其中用于敬老院招待支出11783.15元,给职工发放福利5962元。2021年6月30日,县纪委给予院长余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院长祝庆华、副院长陈远军党内警告处分。

2.城固县天明镇高坝村违规接待问题。2019年4月至11月期间,高坝村违规支出招待费71次10404元。2021年5月17日,天明镇党委分别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李长银、村主任魏显玲、报账员付春平、党支部副书记杨述兴党内警告处分;天明镇政府给予村文书王世真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从百年党史中汲取精神伟力,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率先垂范,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防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整治突出问题,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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