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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纪委通报2起生态环保领域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5:43 来源:县纪委 作者: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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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近日,县纪委通报2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分别是

1、桔园镇下街社区五组违规采挖砂石的问题。20204月,下街社区五组为硬化本组道路,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五组组长尹建国安排本村2名村民在湑水河桔园镇下街社区段五组河边采挖砂石,被县水利局行政处罚。20207月,桔园镇党委给予尹建国党内警告处分。

2、莲花街道办吕家村文书刘明新履职不力致使该村出现秸秆焚烧的问题。2020514日晚,莲花办吕家村一组村民姚某在田间焚烧堆放的油菜秸秆,造成不良影响。刘明新作为吕家村秸秆禁烧巡查员,巡查监管不力,负有直接责任。20207月,县纪委给予刘明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扎扎实实的作风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镇办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保护中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以及工作进度滞后、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严的信号,以问责倒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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