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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 14:50 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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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近日,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分别是:

    1、柳林镇财政所干部苟世荣贪污群众低保、高龄补贴资金问题。2011年3月以来,苟世荣利用职务便利,将自己经手保管的银行卡中的低保、高龄补贴、政府预存开卡资金及利息共计42430.68元据为己有。2020年11月,县纪委监委给予苟世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县人民法院以苟世荣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桔园镇原后湾村报账员李建刚长期不报账、坐收坐支问题。2015年6月,在后湾村并社区后,时任村报账员李建刚既不及时进行移交账务,也不在镇农财中心进行账务处理,长期坐收坐支,直到2020年7月才将经手的账务移交。2020年11月,桔园镇党委给予李建刚同志严重警告处分。

    3、老庄镇广杨村四组组长王治安不向群众公开财务问题。2013年10月至2016年3月,王治安在任广杨村四组组长期间,将本组柑橘园承包款存放在自己名下,自行开支,既不向群众公开,也不履行财务报账手续,违反财经纪律。2020年6月,老庄镇党委给予王治安同志警告处分。

    4、龙头镇西高寺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庆如违规拆借移民搬迁款问题。2017年10月,李庆如收取本村两户贫困户异地搬迁安置自筹资金共1.5万元,未及时上缴镇财政专户,而是私自用于垫付村委会欠款。2020年8月,龙头镇党委给予李庆如同志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厚植爱民情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等实际问题,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为民造福。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提升工作标准,强化履职担当,按照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抓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以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回应群众关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既推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效解决,也深挖细查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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